小编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有关职工平均工资口径问题的通知》规定,据此,宿州社会医疗保险缴费将有所调整。
2019年宿州市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宿州市医疗保险缴纳比例统一为:单位缴纳费率6.0%,职工个人2.0%,并应同时缴纳大病医疗救助保险和按年征收的职工长期护理保险。
2019年宿州市医疗保险缴费基数
滁州市医疗保险按照3396.35元做为最低缴费基数。
1、单位参保的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以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费;
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的比例缴费。职工个人工资低于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计缴;高于300%的,以300%为基数计缴。
2、个人参保者的缴费标准:
以全省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不设个人账户的,按4.5%的比例缴费;设立个人账户的,按8.5%的比例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