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购买单位房改房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首先携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房价计算表、购房首付款收据到阿克苏行政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或各县公积金管理部进行咨询和贷款条件初审,经我中心初审基本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领取《阿克苏地区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资料清册。
二、职工填表提交相关资料
职工根据资料清册中相关内容如实填写,并提交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户口簿、身份证;
2、房改部门出具的房价计算表;
3、最低首付20%以上房款票据;
4、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5、家庭稳定收入证明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