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德阳医疗保险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8-01 10:13

【导读】:是从四川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及网上相关资料,了解到2019年德阳医疗保险的最新规定,整理了医疗保险的最新规定:报销范围、比例等相关情况。

2019年德阳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城乡居民

1.乡镇以上中小学在校学生和中等专业学校在校学生;

2.学龄前儿童和18周岁以下非在校少年儿童;

3.18岁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中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城镇职工

市境内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灵活就业人员,都要按照本办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

2019年德阳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为: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200元、一级医院4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900元;一年内多次住院的,依次降低100元,但最低不低于200元。

2.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000元。

住院费用符合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统筹基金支付的基础比例为:

1.社区卫生服务机构65%,一级医院60%,二级医院55%,三级医院50%。

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年限每满1周年,报销比例提高0.5个百分点,但最高报销比例累计不超过80%。凡发生住院费用报销的,报销比例回到基础比例重新累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住院费用起付标准和报销比例。

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

1、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的等级确定。起付标准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6%、二级医疗机构8%、三级医疗机构10%,转市境外医疗机构13%。

2、起付标准按次计算。参保人员在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起付标准依次递减1个百分点。

3、退休人员起付标准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低100元

统筹基金支付的基本比例:

当地医院:在职职工72%,退休人员75%

转外地医院:在职职工67%,退休人员70%。

年满90岁以上的人员,统筹基金支付的具体比例为100%

以上数据依据网络及各个官方网站公布资料整理,具体政策以最终文件执行情况为准,具体可咨询德阳市社保中心。

德阳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地址:德阳市旌阳区天山南路1段-102号

电话:0838-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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