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险交多长时间可以报销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8-29 08:25

  生育保险制度是指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其职工或者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需要提醒的是,生育保险属于典型的地方政策,有的地方需缴纳10个月以上,而有的地方需缴纳一年以上,但无论哪种情况下,要报销时需继续缴纳生育保险。

  关于生育险交多长时间可以报销的常见情况:

  连续缴纳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

  在生育期间必须处于在职状态,并继续缴生育保险费用;

  结婚、生育符合《婚姻法》及有关法规规定。

  如果您对当地的生育险报销缴费时间的规定有疑问,不妨查看***市生育保险管理办法,或者登陆社保局网站,查看生育保险报销条件,里面会有相关的生育险交费时间的介绍,咨询电话:12333!

  城市案例:

  广东生育险交多长时间可以报销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并且在就医确认的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

  前款职工在分娩住院期间因诊治妊娠合并症、并发症需要,可以按照规定转至统筹地区内其他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需医疗费用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按照规定直接结算。

  第二十五条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未办理就医确认手续而在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者已办理就医确认手续但在就医确认以外的统筹地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享受待遇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参保凭证、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相关医疗费用明细、票据和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证明等材料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具体报销标准由统筹地区规定。

  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年的职工因急诊、抢救而在统筹地区内非定点医疗机构或者统筹地区以外医疗机构生育的,其生育的医疗费用先由职工个人支付,待分娩后1年内,凭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和相关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核实,并参照相同级别的定点医疗机构的结算标准,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超出部分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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