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五届市政府第49次常务会审议通过,广安市印发《广安市开展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广安市将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信用指标体系,加快建设以信息系统为载体的医保基金信用平台,不断完善以信息采集、准确评价、结果运用为主体的信用积分管理和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推动相关部门共同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在2021年基本建成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和运行机制。
《意见》明确,医保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评价对象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责任医师、医保责任护士、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并将根据试点情况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择监管重点领域和对象,积极开展基金监管信用评价试点,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协同共享,健全奖惩联动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医疗保障信用环境。
《意见》提出,科学设置信用指标体系,对信用主体分类设置评价指标体系,分类设置具体评价指标,根据评价指标重要程度制定评价标准、明确相应分值。开展信用积分管理,信用积分按自然年度设置基准分100分,根据信用主体的信用信息实行扣分或加分。实施信用等级评定,信用主体年度信用等级原则上每年一评,共分五等十级。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制度,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