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元市残联康复科获悉,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医疗保障权益,市残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广元市税务局于近日联合下发残疾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通知。
即从明年起,我市残疾人医疗保险资助范围扩大,从目前的一、二级残疾人代缴增至一到四级残疾人代缴。
据该科负责人介绍,我市从2017年开始实施部分残疾人医疗保险代缴政策,代缴范围仅限于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其代缴方式为户口所在县区财政全额代缴,总金额为每人一年280元。
而从明年开始,代缴对象增加三级和四级残疾人,针对增加对象的代缴方式为部分代缴。其中财政代缴金额不低于100元,其余部分自行缴纳。
据悉,代缴对象中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由扶贫部门代缴,低保户和五保户由民政部门负责,其余对象为残联负责。代缴范围增加后,仅残联负责代缴的对象增至5万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