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职工医保缴费率继续降低
实施时间
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自治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
职工医保缴费率
1、企业单位缴费率为7.5%,个人缴费率为2%;
2、灵活就业人员以“统账结合”方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率为9%;
3、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继续按两险合并实施后的缴费率执行。
相关要求
自治区医疗保障事业管理中心应做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规范待遇审核,加强基金的实时监管工作,确保基金平稳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