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从服务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满足人民群众卫生需求出发,以优化卫生人才资源配置,提高卫生服务质量为核心,理顺政事职能,下放管理权限,引入竞争机制,搞活用入制度。
2.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力争用三至五年,逐步建立起符合卫生工作特点的政事职责分开,政府依法监督,单位自主用人,人员自由择业,科学分类管理,配套措施完善的管理新体制,基本建立起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人才结构合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运行机制。
3.卫生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原则是:坚持党管干部;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坚持按劳分配和生产要素参与分配。
4.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根据本地区的卫生需求,逐步优化卫生人力资源的配置。以卫生部或有关部门核定的编制标准为依据,合理配置各类人员,根据业务需求和工作量控制人员总量,优化人员结构。
5.以\"精简、高效\"为原则,合理设置内设机构。内设机构不要求统一,不要求上下对口,医疗机构可根据医疗任务需求,自行设置业务科室。
6.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和完善任期目标责任制,明确院长的责、权、利。依靠职代会实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经批准可探索试行理事会决策制、监事会监管制等新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离任审计制度。
7.具备条件的后勤部门从单位中剥离出去,不具备条件的后勤部门要实行单独核算,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医疗机构相对集中的大、中城市,多家医院的后勤部门可联合组成后勤服务集团。
8.实行聘用制。按照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单位与职工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单位与被聘人员的责、权、利,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对优秀人才和技术骨干可采用不同的聘用办法,实行不同的聘期,给予较高的聘用待遇,采取专职与兼职相结合聘用部分兼职技术骨干。
9.岗位设置坚持按需设岗、精简高效的原则。明确岗位责任、任职条件、聘用期限,做到职责明确,权限清晰,条件合理。自主决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
10.管理人员实行职员聘任,建立符合卫生事业单位行政管理特点的岗位序列和体现管理人员能力、业绩、资历、岗位需要的工资待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采用直接聘任、招标聘任、推选聘任、委托等多种任用形式,推行任quot;公示制\"。
11.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12.工勤人员实行合同制。根据其职业工种、技能等级、实际能力等条件,采用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定期考核等办法。规范工勤人员进、管、出环节。
13.建立和完善岗位考核制度。对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把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晋级、分配、奖惩和解聘的主要依据。
14.建立解聘、辞聘制度。使单位能按照规定的程序解聘职,职工也可以按照聘用合同辞聘,对服务质量、服务态度较差,又不够解聘条件的人员,实行诫免制度,限期改正,到期不改的,予以解聘。
15.新进人员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卫生事业单位需要补充人员时,公布缺员岗位的用人条件和职责,实行公开招聘。招聘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应聘卫生技术岗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或规定的资格条件,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加应聘进人卫生技术岗位工作,在实行聘用制中,对新进人员采取新人新办法,实行人事代理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