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期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目前距离缴费最后期限仅剩一周时间。市社保中心提醒市民,如果市民尚未缴纳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需要及时缴费,可以选择线上缴费。
市民足额缴费后,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需在2月份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用统筹参保缴费手续的,中断参保人员需在2月份办理续保缴费手续的,原则上均延迟至3月份办理,在2020年3月31日前足额缴费后,视同2月份续保缴费并按相关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市民现在缴费可享受以下政策:
连续参保人员,参加2020年度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缴费期可以延长至2020年3月31日,足额缴费后,可从2020年1月1日起享受当年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断参保人员、初次参保和新生儿参保缴费在2020年3月31日前足额缴费后,视同2月份缴费计算享受待遇时间。
中断参保缴费人员于3月底前续保缴费后,参保人员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诊疗方案,经临床诊断为确诊或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从诊断疫病起按自治区相关规定享受治疗该疾病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受相关等待期限制。
市民还可选择支付宝、微信、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使用支付宝时,进入支付宝城市服务缴费:城市服务—社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和年份—选择缴费地点—确认缴费—支付宝付款;
使用微信缴费,进入微信城市服务缴费:点击我—支付—城市服务—社保—广西社保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输入身份证号码、姓名和年份—选择缴费地点—确认缴费微信付款;
使用广西税务公众号,需要关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选择办一办—居民缴社保费—输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和名字进行验证登陆—选择自主缴费或代他人缴费—缴费信息确认—选择缴款方式—支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