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伤残鉴定如何做?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08-14 09:32

  一、工伤无等级复发怎么办

  我国目前的做法是把伤残等级划分为10级,用罗马数字I到X表示,其中I级伤残的赔偿最高,为100%,然后每级递减10%。所以这个指数和残疾赔偿金是密切相关的,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总是希望伤残越轻越好,赔偿权利人希望能够多获得些赔款。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医疗费、康复性治疗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治疗期间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需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支付。本案关键要确定是否是旧伤复发,如果不是旧伤复发则不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伤残鉴定如何进行

  工伤鉴定部门:当地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工伤鉴定申请:申请人所提交的材料不因申请主体不同而有所区别。应提供的材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办理工伤鉴定程序:

  第一步:申请人提交书面申请。我办发给《工伤认定申请表》。

  第二步:申请人填表后交回我办,同时提交:1、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第三步: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第四步: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形成决定书。

  第五步:将工伤认定决定书送达申请人、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经办机构。

  三、有哪些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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