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
市民张先生说,今年2月份,他和两个同事商量好共同创业,开一家小公司,就从工作单位一起辞职了。之后,由于各种原因,公司没有开起来,三个人也没有任何收入。他们想起之前在单位上班的时候一直按时缴纳失业保险,现在这种失业状态应该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但是当他们找到原工作单位和社保部门工作人员时均被告知无法享受失业保险金,为此他俩有些不解,之前缴纳了那么多年的失业保险难道都白费了
部门答复
就张先生及其同事的状况,采访了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告诉,《失业保险条例》规定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的情形有好几种,其中首要的一点就是失业人员必须是被动失业,也就是说主动辞职的失业人员不管在哪种情况下都不能享受失业保险。不过张先生及同事不用担心之前缴纳的失业保险金会白费,只要张先生他们重新就业,之前缴纳的失业保险可以和再次缴纳的失业保险合并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