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贷款房本加名字吗
只要银行同意了,房产局那边就给办理,是可以提出申请,但通常银行是不会同意,只让在清贷之后再办。因为银行是债权方,他们有决定权,有权拒绝加名要求,因为贷款是一方办理的,抵押给银行的房产如果添加了另一人共有,银行是要承担风险的,所以通常他们是不同意加名。
二、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向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提交住房公积金贷款书面申请书;
2、初审:初审合格后由管理核心出具《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
3、评估:申请人接到《抵押物审核评估通知单》后,拿着该通知单到指定的评估机构,对将要购买的房屋进行价值评估。
三、公积金贷款注意事项
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家庭为单位当前没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或贴息贷款。
注意:如果公积金在缴纳过程中断过,只要一年中断总次数不超过3次,就可以补缴,补缴成功的可以向市属公积金中心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