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今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任务人数199.4万,实际完成219万。向符合条件的高龄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向低收入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补贴,累计向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86.2万名老人发放养老金7.9亿元。进一步完善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率达到100%。织牢织密医疗保障网。今年新增智慧健康建设民生工程,我市结合疫情防控要求,推广使用“安康码”,加快建设智联网医院。超额完成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任务,在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大病保险全覆盖基础上,稳步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
1、缴费标准
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如果是有单位的,则由单位负责参保并代扣代缴个人部分,单位缴纳单位部分;如果无单位,则由自己缴纳。一般来说,个人8%,单位20%。
个人缴费的,居民可在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2000元11个档次中选择高档缴费以提高个人账户积累额。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2、完善待遇健全体制
按照国家、省对65岁及以上参保城乡老年居民予以适当倾斜的要求,采取分档倾斜的方式对年满65岁不满70周岁、年满70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员,每月在基础养老金标准基础上分别加发10元、15元、20元。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统筹考虑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物价变动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等其他社会保障标准调整情况,结合国家和省基础养老金调整情况,适时提出市区基础养老金标准调整方案,报请市委、市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