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省民政厅获悉,该厅联合其他部门拟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衔接工作方案》,广东省拟在2018年底前,建立完善的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衔接机制,实现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无缝对接,困难群众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一站式”即时结算。
建立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衔接机制
方案表示,2018年底前,建立完善的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衔接机制,实现医疗救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无缝对接,重点救助对象、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低收入救助对象等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实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一站式”即时结算,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与医疗救助的制度效能和保障功能得到充分发挥,实现困难群众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最优、结算程序最简、负担减至最低,切实有效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方案介绍,将全面落实资助困难群众参保政策。全额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员、低收入家庭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其中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不低于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水平给予定额资助。民政部门每年在年度购买基本医疗保险之前及时将医疗救助对象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将资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资金从社保基金专户中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专帐”划转到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中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专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