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11月1日起 高血压糖尿病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11-12 16:01

本月起,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在买药上所花的钱将进一步减少!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卫健委、药监局下发了《关于完善广西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通知》,并于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

广西积极响应和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将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政策,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门诊医疗保障水平,减轻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方便城乡居民慢性病患者配药取药。

“两病”患者门诊用药“减负”

保障对象

参加广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采取药物治疗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

药品种类

对“两病”患者门诊降血压或降血糖的药物,要按最新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所列品种,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品、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品。

报销比例

“两病”参保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如在报销比例方面,高血压病参保患者发生的药品费用,在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8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基金支付70%。高血压病、糖尿病的报销比例按现有政策执行。

“两病”用药供应和使用

在保障药品供应和使用方面。各有关部门要确保药品质量和供应,医疗机构要优先使用国家和广西带量采购中选药品,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药事委员会审定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供应保障与合理使用。有条件的统筹地区,可以选择符合条件的协议药店开展药品配送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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