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系列新闻发布会。省医保局副局长冯智介绍,境外回国人员中的新冠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已参加医疗保险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予以报销,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医疗机构应当先救治后收费,医疗费用原则上由患者个人负担;其中的困难人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
疫情发生以来,山西医保部门扩大救治医疗费的报销范围。医院救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过程中,符合卫生健康部门诊疗方案的药品和诊疗项目,包括我省部分医院的院内制剂,全部临时按医保甲类目录纳入基金报销范围。
足额预付定点医院基保基金。截至目前,全省共向定点救治医院和发热门诊预付医保基金2.56亿元,完全满足了这些医院的救治需求,确保不出现一名患者因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不出现一家定点医疗机构因医保费用方面的因素影响救治。
开辟救治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的“绿色通道”。各级医疗机构因临床防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所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如属于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未挂网的产品,医疗机构可先采购使用,后补办网上备案采购手续,确保临床救治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