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团体方式参保
第二,个人账户划扣方式参保
第三、个人现金参保
二、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的具体要求
第一、团体方式参保
首先、适用人群。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2020年4月份社会医疗保险已缴费到账的在职员工家属;原单位退休员工。
其次、办理时段。用人单位申报时间:2020年5月1日9时至2020年5月29日18时止;
其三、办理流程。用人单位登陆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重疾参保”提交参保名单。次日后再登陆平安主页,进入“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团体参保通道”,确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操作。
第二、个人账户划扣方式参保
首先、适用人群。2019年5月31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5008.8元且在2020年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
其次、划扣时间。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2020年6月30日18时进行个人账户统一划扣。
再次、申请不参保办理方式。登录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申请:在2020年6月1日9时至6月30日18时期间,参保人可登陆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按提示进行不参保操作。
手机短信回复:在2020年6月3日至6月10日期间收到“个人账户足额划扣参保”提示短信的基本医保一档参保人,如申请不参保的可以短信回复N,回复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20日。
第三、个人现金参保
首先、适用人群。不适用于前述两种参保办理方式的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
其次、办理时段。2019年6月1日0时至2019年6月30日24时。
再次、办理途径。参保人可关注人社微信订阅号、社保局微信公众号关注信息,通过微信公众号“城市一账通”或通过“城市一账通”APP进行线上办理参保缴费,或携带身份证件、社保卡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平安服务窗口现场办理参保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