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最苦最累的莫过于奋战一线的医护等工作人员。为了解决一线“抗疫”人员的后顾之忧,1月30日,从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1.7亿元工伤保险救治金已到位。
日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关于转发人社部函〔2020〕11号文件妥善解决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对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和在防控疫情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共同做好工伤保险保障工作。
首先,开辟工伤认定绿色通道。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对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者在抗击疫情过程中遭受事故伤害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时,要特事特办、随报随办、简化程序。
其次,提高工伤保险经办便捷化水平。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对认定为工伤的上述参保人员开辟工伤待遇支付快捷通道,确保上述参保人员尽快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将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所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临时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对确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医疗救治定点医院,不是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的可作为工伤保险临时定点医院,各级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可先预拨50—200万元,医疗终结时在预拨资金中直接抵扣。
截至1月30日,全省人社部门共向省直、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147家定点医院预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伤保险救治资金1.7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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