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的时限为3个工作日
二、黄山公积金离职提取的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或者线下到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使用窗口提交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当场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齐补正通知书。
三、黄山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