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险报销材料报销生育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9-10 08:39
  生育保险报销材料 报销生育报销需提供的材料

  我们知道,参加生育保险后可在生育期间可享受报销。那么生育保险报销材料都有些什么呢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一看吧。

  生育津贴报销是为了解决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据小编了解,生育保险报销材料具体如下,不同地区的需要提供的报销材料略有不同,仅供参考。

  1、生育报销:需要准备的材料有住院病历复印件,费用明细单,出院证,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生育登记卡,围产期保健有效票据,医疗保险卡等。围产期保健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500元;顺产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1500元,剖宫产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3000元。超出标准的由本人自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支付。

  2、流产、引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定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单位计生办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有限费用票据,医疗保险卡,结婚证原件。

  3、上环,取环: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有限费用票据,医疗保险卡。

  4、因急诊在非定点医疗机构生育或流产/引产者,报销必须提供急诊诊断证明。支付标准为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费用标准的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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