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 吉林市对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0-09-15 09:38

为进一步加强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依法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防范资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有效发挥住房公积金保障作用,促进吉林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省住建厅、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归集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自2020年6月1日起,吉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对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使用政策进行了调整。

获悉,本次调整的内容如下:

1、允许职工家庭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费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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