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什么是失业保险金,如何申领
答:失业保险金简称失业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发放给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用于保障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临时补助。但并非人人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只有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方可领取。
其中,办理流程和方法: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取就业服务号办理失业登记及待遇申领。原非农户籍的携带身份证、户口簿、解除劳动合同书;原农业户籍或外地户籍的携带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书。金华市就业管理服务局将核准的待遇发放入申领人的社保卡或市民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