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金华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指南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12-17 15:13
  一、参保对象

  具有我市户籍,年满16周岁,非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

  二、缴费标准

  2021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分为6档:每年100元、300元、1000元、2000元、5000元、7500元。参保人员可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三、缴费方式

  参保人可通过银行委托扣款、银行柜台、支付宝、微信、自助机、电子税务局等多种渠道进行缴费。税务部门将于2021年11月24日起陆续发起批量扣款。原已办理银行委托扣款的,请及时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未办理银行委托扣款的,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用于扣款的银行卡办理另外,如选择银行窗口办理的,参保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直接到相应银行窗口进行现金缴费;选择支付宝或微信缴费的,可打开支付宝或微信小程序搜索浙江税务社保缴费,点击可为自己或他人进行缴费;选择电子税务局缴费的,打开浏览器点击用户名登录点击我要办税点击城乡居民社保费缴纳选择我为自己缴费、我帮他人缴费,即可进入操作页面。

  四、参保待遇

  由于选择缴费标准的不同,个人缴费总额、补助金额和基本养老金也会有所不同。

  举例说明,王某在45周岁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标准为每年300元,按年缴满15年,其个人缴费总额为4500元,基本养老金为每月325.7元。如王某缴费标准为每年7500元,按年缴满15年,基本养老金每月可达1125.3元。如果参保者在60周岁时一次性补缴15年的,按6个不同缴费档次计算,每月到手的基本养老金分别为300元、322元、398元、505元、829元、1099元。

  五、特别提醒

  2021年度满60周岁且未完成一次性补缴的人员,请及时选择补缴标准并完成缴费。

  1.因疫情防控需要,请参保人员尽量通过手机浙里办APP或就近到各镇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及农商银行、金华银行各代办点办理参保业务。

  2.参保人员如需查询扣款情况或打印缴费凭证,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已办理银行委托扣款或在银行柜台缴费的人员,可在缴费银行办理;其他途径缴费的可通过自助机、支付宝、微信、电子税务局等查询缴费记录,自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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