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婺城区人力社保局了解到,婺城区新推出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及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两项优惠政策。
据悉,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到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及毕业5年以内到当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为2017年6月1日之后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或2017年6月1日之后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该政策补贴标准与期限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3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当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每年补贴10000元,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的对象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
条件为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实名登记并以灵活就业形式在当地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另外,生效前已按《金华市区支持大众创业促进就业实施意见》规定享受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但未满3年的人员,继续按原规定享受至期满。
标准与期限根据社会保险实际缴费情况,金华市区按每月350元的标准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县、市按当地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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