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义乌市社保处获悉,自2016年1月17日开始,义乌市生育保险部分政策有所调整,生育保险费率下调,参保人员可以享受更高的生育保险待遇。
生育保险费率降低
根据最新的生育保险政策,生育保险费率从0.6%下调至0.45%。比如按照2420元/月的缴费基数,原来企业每月需缴纳14.52元/人的生育保险费,现在只需缴纳10.89元/人,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生育津贴待遇提高
新政策规定,女职工享受的产假及生育津贴由原来的90天增加到98天。例如,2016年7月生育的企业女职工,前12个月的平均社保缴费基数为2420元/月,按照以前90天的标准,生育津贴只有7160元,而新政策调整后,生育津贴增加到7797元,比原来多了637元。
如果是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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