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生育保险报销条件及所需材料一览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9-10 12:20
  金华市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

  2、符合法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

  金华市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如下:

  1、顺产、难产、剖宫产:

  《金华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一式三份;《生殖健康服务证》;领取二孩指标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提供再生育证;《婴儿医学出生证》或婴儿死亡证明;住院;出院录或医院诊断证明书;本人。

  2、计划内生育但妊娠后流产、引产:

  《金华市区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一式三份;《生殖健康服务证》或提供所在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结婚证;出院录或医院诊断证明书;住院或门诊;本人。

  3、做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手术或复通手术:

  《金华市区职工计划生育节育手术费用申领表》一式三份; 出院录或医院诊断证明书;住院或门诊;结婚证;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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