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市区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开始缴费。此次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对象为市区城乡居民、学生、领取市区居住证的外来人员和未参加一档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大病保险缴费对象为市区职工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体参保人员。
根据《金华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二档缴费的标准,以上年度本市全体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3.6%比例缴纳;三档缴费的标准,以上年度本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按1.2%比例缴纳。我市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4326元,故确定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二档个人缴纳1630元,三档个人缴纳560元。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为每份100元,最多可选缴3份。
主要征收时间为2019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2019年12月1日至12月15日为扫尾记账时间。为方便银行扣缴,请委托银行代扣的参保人员在相应扣款账户中存足应缴金额。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次年享受全年医保待遇;未在规定时间缴费的,均设立3个月等待期,其间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期满后按规定享受待遇。
缴费方式上今年较往年有所不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参保人可通过委托银行代扣、银行窗口、支付宝、电子税务局、税务大厅等多渠道缴费。可委托代扣银行为: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金华银行、成泰银行。市区大病保险选缴保费仍由医保部门征收,可通过委托银行代扣、银行现金缴费、手机网上缴费等方式缴纳。委托代扣银行为上述7家银行。
需注意的是,按往年经验,缴费时间截止前是缴费高峰期,还有部分参保人因错过缴费时间而影响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因此请在规定时间内尽早缴费。因涉及缴费人数较多,窗口可能存在等待时间长等情况,推荐通过银行代扣、支付宝等方式缴费。
为体现对学生群体缴费的优惠,大学生及中小学生缴纳的二档或三档费用中包含有学生意外伤害险、大病保险基本保费个人缴纳部分及3份选缴保费,并视同连续选缴满3年待遇享受。中小学生2019年11月15日前由所辖区组织学校统一参保,请家长在11月30日前完成缴费。大学新生在2019年11月30日前,由学校统一收取后缴纳至所辖税务主管部门。
特别提醒,今年新参保人员及原参保需变更档次的人员,请于2019年11月15日前到属地乡镇、社区、金华银行窗口办理,或登录“浙里办”App选择“医疗保障”专区的“档次变更”模块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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