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阳春一老汉,在短短一年时间里,借用他人身份证、医保卡,伪造住院病历和医疗发票,竟然骗取医保费119万余元。昨天,阳春市法院通报,57岁老人杨壮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12年4月,个体户杨老汉从台山市回老家阳春市探亲。期间,老表马某华向提起,伪造虚假住院病历和医疗发票可以从社保局取钱。杨老汉随即决定与老表合作。随后,杨老汉请黄某荣等人收集他人的身份证、医保卡。从2012年9月到2013年9月26日,杨老汉等人先后从阳春各镇收集到28人的身份证、医保卡原件。马某华则利用上述信息资料,伪造出医院的住院病历及医疗费发票。杨老汉持相关资料,向阳春社保分局、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春支公司共报得销医疗费合计达119.4万余元。
2013年7月,社保部门发现相关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