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必须是全部在职职工。
2、首次参保:填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申报表》,经所在地“劳动保障管理所”与地税分局核定后报市社保处工伤保险管理科办理。同时申报参保职工花名册,可按规定表格申报,也可从社保网站下载申报格式进行申报。
3、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单位事先到所在地地税部门开设“社保编码”。
4、企业参保职工申报通过“社保网站”进行办理的,按“网上申报”程序操作。
5、参保企业应及时对职工的变动进行申报。社保机构按“网上申报”有效原则确定工伤待遇拔付。
6、参保企业出现职工变动,通过“社保网站”无法直接操作的,填报人员名单及相关内容,传真到社保处工伤保险管理科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