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如何规定?锦州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办理材料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06-05 10:26

  一、锦州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如何规定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二、锦州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办理材料

  《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表》

  《养老金核定表》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或相关部门审批的退休费核定表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核准表》或人事档案

  三、锦州市医疗保险在职转退休申报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章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七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第七条 缴费单位必须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帐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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