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职工死亡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01-24 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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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需材料:

  1、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

  2、死亡证明或火化证;

  3、死亡人的身份证;

  4、死亡人的银行卡或折,如死亡人无卡或折的需到公证处公证。

  备注:

  1、全部用A4纸;

  2、二代身份证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到公积金管理中心领取,单位加盖单位在公积金中心预留财务全印鉴;

  4、身份证注销的拿户口本原件;

  4、银行卡或折必须是支取人本人名下的有效活期账户;

  5、每月12号至22号到各管理中心归集窗口办理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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