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公积金提取指南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09-19 13:15

聊城公积金的提取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不同的情况有着各种差异,不同情况能提取出的额度也有所不同。

  一、聊城公积金提取条件

  1、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条件:

  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

  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商品房

  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商品房

  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或二手房

  租赁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或商品房

  2、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条件:

  职工终止劳动关系

  职工离退休

  职工调离本市

  二、聊城公积金提取材料

  住房类

  1.购买普通自住商品房的,需提供:

  房屋产权登记部门备案的购房合同

  购房收据或发票

  买房人及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2. 购买二手房的,需提供:

  过户后的房产证原件

  过户协议

  增值税发票

  契税税票

  买房人及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3.回迁户购买回迁房屋的,需提供:

  回迁协议

  交款单据

  资金结算表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4.农民工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自住住房的,需提供:

  在城市或农村新型社区购买住房的合同

  购房收据或发票原件

  提取人户口本原件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5.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需提供:

  房屋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单位出具的租金缴纳凭证

  经公积金缴存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已婚职工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及双方经公积金缴存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

  6.租住商品住房的,需提供:

  经公积金缴存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已婚职工还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明、结婚证或户口本及双方经公积金缴存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查询的。

  非住房类

  1.建造、翻建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商品房的,需提供:

  规划管理部门签发的、、、原件

  工程预算报告原件

  建造、翻建、大修费用凭证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2.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商品房的,需提供:

  有关部门出具的被确认为严重损坏房或危房鉴定证书

  大修合同或协议

  工程预算报告

  建造、翻建、大修费用凭证

  提取人身份证原件

  提取人银行卡原件

  若提取夫妻双方或另一方公积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者户口本原件

  三、聊城公积金提取流程

  1、凭本人身份证明携相关提取要件至大厅提取窗口办理

  2、由前台工作人员现场受理并交由后台人员审核审批

  3、银行归集窗口人员进行直联支付

  四、聊城公积金办理网点

网点名称网点地址联系电话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聊城市利民西路19号0635-12329东昌府区管理部聊城市昌润南路153号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北侧0635-8201226茌平区管理部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北角0635-4227160临清市管理部临清青年路东首财政局4楼4010635-2413930冠县管理部冠县红旗北路财政局西配楼一楼0635-5237311莘县管理部莘县伊园街227号御景华府小区临街3楼15725557616阳谷县管理部阳谷县谷山北路135号建设银行1楼公积金服务大厅0635-6263506东阿县管理部东阿文化路建设银行4楼0635-3287615高唐县管理部高唐政通路203号政府大楼4楼4590635-3959379开发区管理部聊城市东昌东路86号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东南角0635-8512193

  五、聊城公积金提取额度

  1、租住房屋类提取: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不超过该家庭当年实际支出的房租;租住商品住房的,月提取额为每户家庭1500元,即每年18000元。

  2、住房类提取: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一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顺序为先购房人后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提取人均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提取后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3、非住房类提取:在取得有效凭证和材料一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提取顺序为先房屋所有人后配偶。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支出费用。提取人均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且提取后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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