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伤残津贴的标准月人均将达到1324元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8-23 09:09

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4月底,聊城市将完成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三项工伤待遇的调整工作,调整后,聊城市伤残津贴的标准月人均将达到1324元。

调整范围:企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2009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4级工伤人员、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

调整标准:伤残等级为1至4级的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标准依次为155元、150元、145元和140元;生活护理费以统筹地区2009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调整;供养亲属为工亡职工配偶的,每人每月增加供养亲属抚恤金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4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加10元;调整后,1至4级工伤人员的月人均伤残津贴将达到1324元,月人均供养亲属抚恤金达到600元。

此外,已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人员提高待遇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未参加工伤保险单位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支付,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4月底前完成伤残津贴调整工作。

  • 在线提问
  • 找专家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

Copyright ©2017-2024 保险海 厦门望江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网站备案号: 闽ICP备16037912号-1 闽公安网备35020302001939号

保险海是一个网上买保险网站,推荐合适保险代理人、提供在线保险咨询服务。网站地图

买保险,保险咨询,欢迎拨打免费保险客服热线

400-616-6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