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单位不给交社保违法吗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8-06 08:21

  试用期单位不给交社保违法吗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考察期,但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国家社保暂行条例中有规定是员工入职一个月内公司需给员工买社保,如果试用期为一个月的话,可以转正后再买。但如果试用期超过一个月,必须在一个月内买社保。否则就违法了。

  《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

  试用期內公司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其法律根据为劳动合同法笫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社会保险。

  第十九条: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內。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

  通过较长时间的试用期来规避对职工应尽的法律责任,是一些用人单位常用的手段。市劳动监察部门近期在对市本级企业进行劳动保障书面审查时,就督促27家企业办理社保登记,补办社会保险手续3149人。在不久前全市范围内开展的整治非法用工专项行动中,督促办理社会保险达9387人。在这些经过督促后补办的社会保险人员中,相当一部分就是因企业未在试用期中为员工缴纳社保费而造成的。

  劳动监察部门指出,《劳动合同法》虽然已实施近两年,但一些用人单位仍然存在认识上的误区,有的甚至滥用试用期。试用期尽管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协商约定的对对方的考察期,但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中,也就是说,劳动者实际上已经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这是因为,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都属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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