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缴养老保险费用的目的在于累计缴费年限,保障养老保险参保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娄底社保局制定了企业养老保险补缴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缴方针政策。那么你知道娄底养老保险补缴标准是多少吗没有及时补缴怎么办
娄底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补缴规定
补缴标准
:
1、1993年9月30日前,单位缴纳部分按1993年9月份本人月工资额的15%计算;
2、1993年10月1日至1995年12月31日,单位缴纳部分按1994年12月份本人月工资额的20%计算;
3、1996年元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单位缴纳部分按本单位上年度月人均工资的24%计算;
4、2008年10月1日以后,单位部分按本单位上年度月人平工资的25%计算。
【备注】:以上阶段分段计算,一次性缴纳。个人部分一律按单位缴纳基数同时期的本人月工资额的3%补缴。
未按时补缴娄底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怎么办怎么处理
由征缴科发出《基本养老保险费催缴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所欠养老保险费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2‰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缴。
娄底市企业养老保险补缴规定
企业养老保险补缴方式
:用人单位在当月的25日前足额缴至社保经办机构指定帐户。参保单位未及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科发出《基本养老保险费催缴通知书》,责令限期缴纳。
未按时补缴娄底企业养老保险怎么办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缴纳或者无故拖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按日加收欠缴额2‰的滞纳金。
一、我们公司在娄底,之前没有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现在娄底社保局已经下发了《基本养老保险费催缴通知书》,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补缴会怎么处理呢
【回复】: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不缴纳或者无故拖欠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可以按日加收欠缴额2‰的滞纳金。
二、本人娄底某基层单位员工,正在办理退休,但是我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只有十年,需要补缴部分养老保险费用。补缴阶段为96年到98年,请问单位补缴比例为多少个人补缴比例为多少
【回复】:按照规定,1996年元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单位缴纳部分按本单位上年度月人均工资的24%计算,个人部分按单位缴纳基数同时期的本人月工资额的3%补缴。
三、进入涟源某单位已经工作3年了,之前一直都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用,现在需要补缴,请问个人需要补缴多少,缴费比例是多少
【回复】:按照规定个人部分一律按单位缴纳基数同时期的本人月工资额的3%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