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娄底市基本养老金的核定是根据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多种因素,同时也要根据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办理机构】:娄底市审计局
【办理时间】:国家规定正常工作日
【联系电话】:0738-8262130
【业务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湘中大道290号娄底市审计局6楼601室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收费标准】:不收费
申请条件
一、单位范围。指全省境内各级按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是指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进行分类改革后的公益一类、二类事业单位。对于目前划为生产经营类,但尚未转企改制到位的事业单位,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仍继续参加;尚未参加的,暂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待其转企改制到位后,按有关规定纳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范围。
二、人员范围。指上述单位按照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规定确定的编制内工作人员。
编制外人员应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编制管理不规范的单位,先按照有关规定清理规范,待明确工作人员身份后再纳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
所需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退休人员异动申报表》;
3、参保人员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4、按现行人事管理权限审批或备案的退休相关材料;
5、参保人员人事档案;
6、未办理社会保障卡的,提供领取养老金的存折或者银行卡复印件。
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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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待遇核定处工作人员核实原始档案、原始资料与参保信息是否一致,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2、经核实符合领取条件的,到单位征集处终止缴费,办理“在职转退休”;
3、返回养老待遇核定处由工作人员计算基本养老金并打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通知书》,本人核对签字后交回养老待遇核定处存档;
4.制作《退休证》,次月起发放待遇。
问题解答
一、为什么劳动保障的养老保险核定缴费年限为0
【答】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计算。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是以1993年至本人退休前历年本人缴费工资分别除以当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求出当年指数。对于当年本人未足额缴费或未足额补缴养老保险费的,缴费基数按实际缴费额或补缴额计算;当年未缴费或未补缴的,缴费基数计为“0”。将1993年至本人退休前历年指数相加,除以1993年至本人退休前一年的年数,得出平均指数,再以本人退休时上一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乘以平均指数除以12,即为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二、退休时根据什么标准核定养老金金额
【答】退休时核定的退休金,是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基数,历年的社会平均工资以及退休上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本人账户存储额等参数计算的。只有一个统一的计算公式,而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计算多少,就是多少。
三、养老金交二十年退休后能开多少钱
【答】养老金的核定是根据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缴费年限、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多种因素,同时也要根据个人退休时上年度全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因此,退休人员能领取多少金额的退休金,只有达到退休年龄时根据当时的计算因素来核定,您能领取多少退休金目前无法提前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