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参保方式有两种:
一是自己参保,需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到当地的邮储网点办理参保手续。
二是由村委会代办,需携带上述材料至村委会,由村委会登记后到社保中心统一申请办理。
为进一步简化程序,针对常年在外务工的农村居民,部分地区在实际操作中可由亲属代为填写申请表,但仍需提供参保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进行办理。办理养老保险一次性待遇业务时,有的地区对供养直系亲属关系、无固定收入情况、年满16周岁的在校情况等进行核实时,对于无法提供相关证件的,不再要求去相关部门另行开具证明,改为申领人根据实际情况先行在社保中心办理登记,并进行承诺。由社保中心向相关部门发函进行核实,依据核实结果办理待遇核定。
初次缴纳养老保险金时,由社保中心免费办理社保卡,农村居民选择缴费档次后,于每年1月至12月自行将保险金存入社保卡。无卡期间,可直接到社保中心缴纳现金。
具体申请流程
1、个人申请
农村居民携带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村委会提出参加新农保申请,选择缴费档次,填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表》一式二份。
2、村协理员检查
村协理员负责检查《参保登记表》、《农村户籍老年人家庭社会关系表》是否填写完整,填写的姓名、二代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是否准确,是否有个人签字或盖章、按手印,检查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是否齐全,检查无误后,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村委会公章,附上参保人员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然后上报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
3、乡镇初审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对村里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进行初审,审核无误后,经办人员在《参保登记表》上签字,加盖乡镇保障所公章,及时将参保人员的基本信息录入新农保信息系统,将《参保登记表》、二代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等材料上报县农保中心。
4、县农保中心复核
县农保中心收到乡镇上报的参保登记有关材料及时进行复核,无误后,对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录入的参保人员基本信息进行确认,为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在《参保登记表》签字、盖章,将有关材料归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