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下,不少企业对降费减负政策尤其关注。就此采访了我市人社部门工作人员,为企业解答释疑。
问:2020年,企业能够享受哪些降费减负政策
答:根据《关于阶段性调整我省失业保险浮动费率实施办法的通知》《关于阶段性下调我省工伤保险缴费费率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有关工作的通知》等规定,2020年,我市继续执行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自2016年3月1日起,我市便将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8%,个人费率由0.5%降至0.2%。同时,实施失业保险浮动费率,目前全市平均费率为0.58%,其中用人单位平均费率0.38%、个人平均费率0.2%。此外,自2019年1月1日起,我市还实施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全市平均费率从调降前的0.4%降至目前的0.18%。
企业的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由市社保基金局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直接确定,参保企业无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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