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衢州工伤保险最新规定:赔偿标准、范围、流程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19-08-01 15:37

【导读】:工伤赔偿是一种针对因工受伤职工而给予的一定赔偿,是用人单位在员工工伤、工亡发生后的法定赔偿义务,应依法履行。而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19年衢州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一、赔偿项目

1.医疗费 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 公式:1660x35%x住院天数/21.75 衢州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

3.交通、食宿费 按照当地机关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执行

跨设区市出差公杂费为80元/人·天;设区市内出差公杂费仍按60元/人·天;

住宿费最高为340元/间

4.康复治疗费 须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按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支付

5.停工留薪期工资 公式:月平均工资x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不超过12个月,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

6.生活护理费

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月护理费≥5055元

浙江省2017年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665元

评残后按以下标准按月支付: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4358x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4358x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4358x30%

衢州市2017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298元;

统筹地为江山的,按江山市2017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38元/月计算

二、伤残项目

7.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公式:

一级伤残为27x本人月工资;

二级伤残为25x本人月工资;

三级伤残为23x本人月工资;

四级伤残为21x本人月工资;

五级伤残为18x本人工资;

六级伤残为16x本人月工资;

七级伤残为13x本人月工资;

八级伤残为11x本人月工资;

九级伤残为9x本人月工资;

十级伤残为7x本人月工资

8.伤残津贴

公式: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x90%;

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x85%;

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x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x75%

伤残津贴按月支付,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补足差额;

衢州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x70%;

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x60%

五级、六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衢州市2018年最低工资标准:1660元/月

9.辅助器具费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10.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公式: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级30x5055;

六级25x5055;

七级10x5055;

八级7x5055;

九级4x5055;

十级2x5055

浙江省2017年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665元

11.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公式: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

五级30x5055;

六级25x5055;

七级10x5055;

八级7x5055;

九级4x5055;

十级2x5055

职工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职工每增加一周岁递减百分之二十的标准支付;

浙江省2017年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665元

三、工亡项目

12.丧葬补助金

公式: 6x4358

衢州市2017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298元;

统筹地为江山的,按江山市2017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38元/月计算

13.供养亲属抚恤金

公式: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按月支付,

配偶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x40%;

其他亲属为工亡职工本人工资x30%;

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14.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公式: 20x36396

全国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396元

未缴纳社保情形

15.保险待遇项目为1-14项

参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

16.一次性支付一级至四级工伤待遇

公式:

一级伤残为16x60665;

二级伤残为14x60665;

三级伤残为12x60665;

四级伤残为10x60665

浙江省2017年全社会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0665元

17.一次性支付工亡供养亲属抚恤金

公式:按工亡职工本人工资按月计算

供养亲属未满十八周岁的,计算到十八周岁;

供养亲属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照二十周年计算,但超过六十周岁的,年龄每增加一周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照五年计算

非法用工情形

18.治疗期生活费

公式:治疗期x4358

衢州市2017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298元;

统筹地为江山的,按江山市2017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38元/月计算

19.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

参照国家和省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

20.一次性赔偿金

公式:

一级伤残16x52298;

二级伤残14x52298;

三级伤残12x52298;

四级伤残10x52298;

五级伤残8x52298;

六级伤残6x52298;

七级伤残4x52298;

八级伤残3x52298;

九级伤残2x52298;

十级伤残1x52298

衢州市2017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2298元;

统筹地为江山的,按江山市2017年度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938元/月计算

公式: 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

一次性赔偿金为 20x36396

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为10x36396

全国2017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3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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