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单位至中心网点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
2、受理,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3、审核,对于审查通过的,予以当场办理;审查不通过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4、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当场办结;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退回材料并告知原因。
二、衢州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的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
2、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
3、住房公积金汇缴协议
4、经办人身份证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6、委托付款授权书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三、衢州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办理的法律依据
1、《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上万保险专家在线权威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