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2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方案
调整范围。
按两部要求,从今年起,上半年的新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与下半年退休人员一致,因此不再纳入当年的调整范围,纳入明年的调整范围。今年的调整范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以及2020年12月按方案办理退休手续,并以2020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计发基数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定额调整金额。每人每月定额加发45元。
挂钩调整。
1.与本人原基本养老金挂钩。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1.8%加发。
2.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计算公式:与缴费年限挂钩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缴费年限1元+1元≥15元。
倾斜调整。
1.对符合本次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高龄人员再进行倾斜调整。计算年龄的时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前。对年满70周岁以上高龄人员分四个年龄档次进行倾斜调整:年满70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0元;年满80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50元;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00元;年满10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300。对高龄人员再倾斜增加养老金,并纳入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