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退休办理手续如下:
服务对象:
在本中心存档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基本养老保险金缴费年限累计15年的,可由本中心负责办理退休手续。
需要材料:
存档证
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户口本复印件
就失业证
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张
社会保险公司打印的历年缴费明细单。
办理程序:
1、退休前一个月,由本人持“需要材料”到人才中心申请并填写《退休人员登记表》。
2、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填写《xx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审批表》、《养老待遇档案》和《xx市城镇企业职工退休证》。
3、按规定缴齐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和存档费。
办理时限:
每月26日至下月4日为退休上报时间,由区劳动局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退休审批手续。办结后由人才服务中心负责通知本人领取退休证和退休金存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