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关于简化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件的通知

来源:保险海整理 发布时间:2021-09-20 09:18

5月19日,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关于简化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件的通知,详见正文。

  关于简化离退休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要件的通知

  各县管理部、矿业集团分中心,中心各科室,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

  为方便离退休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根据相关要求,决定进一步简化离退休职工提取要件,现通知如下。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办理离退休提取业务时,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0周岁,且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办理退休封存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卡。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办理离退休提取业务,需提供离休证、退休证等相关证明。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泰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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