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三门峡市湖滨区工作人员张某因履行疫情防控职责意外摔伤被认定为工伤,这是三门峡市首例疫情防控人员遭受意外事故被认定为工伤。
张某系湖滨区某单位工作人员,2月15日10时许,张某在永兴街小区疫情防控监测点值班时崴伤右脚踝,随后被送往医院就诊,诊断为右脚踝韧带损伤。2月19日,湖滨区人社局获悉此事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机制,主动通过电话与张某单位沟通,指导他们对照政策规定尽快申报工伤认定,湖滨区人社局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简化程序,于次日上午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并电话通知单位和本人。目前,张某正在住院,治疗结束后社保部门将及时按规定结算其所需费用。
自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三门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加强工伤保障工作,市人社局联合相关部门及时转发了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卫健委《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同时印发三门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伤保险事宜的通知,主动作为,全面推行工伤认定网上办理,按照特事特办、随报随办的原则,开启工伤认定绿色快速通道,简化程序,同时向全市疫情防治定点医疗机构预拨付资金350万元,用于新冠肺炎工伤救治工作,努力为防控一线人员织密职业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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