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荣成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微信获悉,受疫情影响,荣成确实无力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中小企业,自2020年2月起可申请暂缓缴纳医疗保险费政策。具体通知情况如下:
一、缓缴条件
依法参加医疗保险费并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的中小企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缓缴医疗保险费。
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经营困难,无力支付职工最低工资的。
受疫情影响,造成无法正常生产经营,仅为职工发放生活费的。
二、缓缴规定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医疗保险费,首次缓缴期不超过3个月,缓缴期满仍无法正常经营的企业,可再次申请缓缴,经批准后予以延期,最长缓缴期不超过6个月。
三、申报材料
《威海市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缓缴医疗保险费申请表》。
提供企业近期或当月会计报表。
银行存款日记账及银行对账单。
四、申报方式
符合申报条件的参保单位,疫情期间尽量通过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申报,特殊原因可到经办机构现场申报。
网上申报。符合缓缴条件的企业可通过威海市医疗保障局官网,—服务大厅—单位办事—医保网上申报—缓缴医保费,填报《威海市疫情防控期间中小企业缓缴医疗保险费申请表》,并上传企业申报材料影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