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一类失业人员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另一类为2020年3月至12月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有两个,参保缴费不满一年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每月726元。参保缴费满一年及以上的失业人员,发放标准为每月735元。
工作人员表示,失业补助金需在12月底前申领,而且每人只能申领一次,补贴资金发放到申领人社保卡银行账户中。失业人员领取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不核减参保缴费年限。
此外,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可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实施时间自2019年12月起。续发失业保险金无需个人提出申请,失业人员按照规定同时享受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申领条件的区别】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失业保险金:
1.参加失业保险累计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按规定仍有可享受的失业保险金尚未领取完毕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