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缓解信贷资金不足与购房职工贷款需求的矛盾,更好地满足购房职工的住房贷款需求,根据《湘潭市住房公积金资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中关于贴息贷款相关规定,我市制定出台《湘潭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试行办法》,于2019年6月1日正式启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转商业贴息贷款业务。现对贴息贷款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贴息贷款的定义
贴息贷款,是指在住房公积金资金流动性紧张时,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受托承办银行合作,将已通过审批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移交受托银行。由受托银行向借款人提供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产生的利息差额由管理中心补贴的贷款方式。
二、贴息贷款办理流程
借款人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提出贴息贷款申请;
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分别作出贷款贴息决定和审批决定,并通知借款人;
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借款合同,与管理中心、受托银行签订贴息贷款补充协议;
受托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发放贷款;
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