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外的其他人群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民医保要转变发展方式,由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转向人人公平享有基本医疗保障。
省人社厅介绍,不同的医保身份,导致缴纳相同的参保费用,却无法公平享受相同的医保待遇。此外,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重复参保、重复投入、重复建设等问题也日益突出,造成管理资源和资金浪费,制约了经济发展和人口的自由流动。
对此,《意见》明确,将除职工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人群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通过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六统一后,居民不再受城乡身份的限制,参加统一的医保制度。按照统一的政策参保缴费和享受待遇,城乡居民能够更加公平地享有基本医疗保障权益,获得更多实惠。
比如,按照现行政策,新农合是县域统筹,居民医保是市级统筹。整合后,农村居民到市级医院住院治疗,跟市民一样,不再属于异地就医,报销待遇也享受本地区内的政策。另外,制度整合后,实行一体化的经办服务管理,消除了城乡制度分设、管理分割、资源分散等障碍,城乡居民医保关系转移接续也更加方便,更有利于人口的自由流动。
缴费标准一致,不再分未成年人和成年人
关于缴费标准,《意见》明确,2017年全省城乡居民统一筹资标准,人均个人缴费不低于150元。对符合条件的参保资助对象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城乡医疗救助等渠道予以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