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计算公式
生育保险报销金额=生育医疗费补贴+生育生活津贴。
二、生育医疗费补贴
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0元;
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500元;
妊娠3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的,生育医疗费补贴为300元。
三、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按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的,按1个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3个月以下流产或者患子宫外孕的,按1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妊娠7个月以上生产或者妊娠不满7个月早产的,除了按正常的3个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贴外,还可按照下列规定享受生育生活津贴:
难产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符合计划生育晚育条件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生活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