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缴费金额有变化了。9月10日,湘潭市社保部门发布通知,已办理首次参保登记的个人和已办理续保的下岗失业人员,2019年养老保险缴费,可在湖南省2018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4764元的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缴费基数。
据湘潭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之前,湘潭市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分为60%、100%两个档次,选择较少。本次新政实施后,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的收入情况,以湖南省2018年度全口径平均工资为基准值,在60%至300%之间自主选择更适合自己的缴费基数。收入较低人员可以选择较低缴费标准,减轻缴费负担;收入较高人员可以选择较高缴费标准,以提高退休后的待遇水平,更能体现养老保险待遇“多缴多得”的计发办法。
据了解,湘潭市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是20%,月缴费额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其中12%计入统筹基金,8%计入个人账户。如:按60%缴纳的,缴费基数为2859元,每月缴费571.80元,全年缴费6861.60元;按100%缴纳的,缴费基数为4764元,每月缴费952.80元,全年缴费11433.60元;按200%缴纳的,缴费基数为9528元,每月缴费1905.60元,全年缴费22867.20元;按300%缴纳的,缴费基数为14292元,每月缴费2858.40元,全年缴费34300.80元。
该负责人表示,湘潭市灵活就业人员每年应按时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即当年度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应当在本年度12月31日前足额缴纳,跨年后不允许补缴。今年还未缴费的,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居家附近的华融湘江银行、中国银行直接申报缴纳今年的养老保险费。此外,服刑期间不得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